純美蘋果園
TRPG討論區 => 研討區 => 主题作者是: 间隙妖怪 于 2010-09-17, 周五 13:58: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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昨晚翻TOMB OF MAGIC,里面有说到为了防止契约魔法流传,维克那,维婕丝,海若尼斯和圣库伯斯特的牧师和圣武士天佑者黑卫等等组织成一个团体,专门围捕灵契师
而且边栏还提到与灵契师交往的圣武士和牧师会失去能力,以至于兼职灵契师/学习灵契专长的圣武士和牧师会失去领域法术,领域神能,领域法术位或神恩能力
我很想知道无神牧师有否这种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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既然多数冒险者都是父母双亡,什么牧师受迫害也都是正常的事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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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神牧师在被DM们迫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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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神牧师在被DM们迫害
很明显根据你的签名,酒店老板有权叫卫兵把PC们都带走 :em03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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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神牧师在被DM们迫害
很明显根据你的签名,酒店老板有权叫卫兵把PC们都带走 :em032
我们手上有契约,合法的人干得合法的事情。
如果老板想赖帐,本来打算首先使用司法武器的是我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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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们手上有契约,合法的人干得合法的事情。
如果老板想赖帐,本来打算首先使用司法武器的是我们。
求法律帝吐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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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们手上有契约,合法的人干得合法的事情。
如果老板想赖帐,本来打算首先使用司法武器的是我们。
求法律帝吐槽
法学二专飘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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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规定只对已发生的损失进行赔偿,契约同样
如果冒险者想拿到18000枚金币,必须先证明小偷能活200年
同时证明他的行动未被阻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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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规定只对已发生的损失进行赔偿,契约同样
如果冒险者想拿到18000枚金币,必须先证明小偷能活200年
同时证明他的行动未被阻止
法官大人明鉴:
偷窃者艾伦在法术方面有着惊人的天赋,是个奥术施法者。
这样的天赋在他的妹妹雪莉身上亦可发现。
另一方面,艾伦是为了想要活下去才会去偷窃。
所以根据统计资料显示,大多数“想要活下去”的“奥术施法者”在感觉到他们凡间寿命将尽的时候都会选择成为“巫妖”。
目前已知的最大年龄的巫妖三千多岁根本不成问题。
对巫妖来讲,是不存在自然死亡的可能性的。
所以我方有充分的证据证明,活200岁对艾伦来说根本是小意思。
至于不会被阻止这一点,
根据我们抓住艾伦之前的统计数据,艾伦作案得手的成功率是100%。
所以如果我们没有出现,按照这个概率,此后艾伦确实不会被阻止。
因此,综合以上所有信息分析。
艾伦将活200年,每天偷5个银币,是完全发自其内心,货真价实的供述。
如果法官大人对此还有疑义,我们可以请来预言师XXX(事先贿赂好)使用他那预知未来的水晶球证明酒馆未来不断被偷后断壁残垣的景象。(欺负法官大人没往奥术知识上扔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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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位法律二专的同学,我不知道你的世界设定法律是怎么规定的,但是按照我国民法的一般原则,显失公平的合同是无效的。
其他更邪门的玩意我就暂时先不扯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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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位法律二专的同学,我不知道你的世界设定法律是怎么规定的,但是按照我国民法的一般原则,显失公平的合同是无效的。
其他更邪门的玩意我就暂时先不扯了。
那是我国民法的一般原则。
显然我们世界的法律是按威尼斯商人那会的法律订的。
格老秀斯的多少代前世还在娘胎躺着的时候的法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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妖怪姐姐抱歉跑题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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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位法律二专的同学,我不知道你的世界设定法律是怎么规定的,但是按照我国民法的一般原则,显失公平的合同是无效的。
其他更邪门的玩意我就暂时先不扯了。
那是我国民法的一般原则。
显然我们世界的法律是按威尼斯商人那会的法律订的。
格老秀斯的多少代前世还在娘胎躺着的时候的法律。
嗯,那你等着我今天回家把查士丁尼皇帝钦定法学阶梯翻出来再慢慢鬼扯这个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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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和用『假如电话亭』变出一个大家不想要钱的世界,然后靠买东西得到了几百万有什么差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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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位法律二专的同学,我不知道你的世界设定法律是怎么规定的,但是按照我国民法的一般原则,显失公平的合同是无效的。
其他更邪门的玩意我就暂时先不扯了。
那是我国民法的一般原则。
显然我们世界的法律是按威尼斯商人那会的法律订的。
格老秀斯的多少代前世还在娘胎躺着的时候的法律。
嗯,那你等着我今天回家把查士丁尼皇帝钦定法学阶梯翻出来再慢慢鬼扯这个问题
东罗马的那种统一大法典在这么一个小公爵领能适用?
还是承认吧,道高一尺魔高一丈,就算有公平原则发挥作用找到能证明该合同完全公平的证据也是不难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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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是你们dm没有现值的概念而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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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是你们dm没有现值的概念而已……
事实上那个世界是金本位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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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本位就没有年收益率了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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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只能说明你们dm没想找茬只想哄大家开心而已……毕竟把守卫召唤出来把大家都敲昏谁都不高兴,最后他还得自己写脱狱剧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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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楼主的DM能看到这贴就好了%>_<%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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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本位就没有年收益率了么……
1,没有通货膨胀率
2,世界上的流通货币的增加速度极为缓慢
3,劣币驱逐良币,金币事实上还是在不断减少的
4,这意味着将来的200GP说不定比现在的200GP更加值钱
综上,考虑NPV的话,我想就不止18000GP这个数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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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从哪听说金本位就没有通货膨胀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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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只能说明你们dm没想找茬只想哄大家开心而已……毕竟把守卫召唤出来把大家都敲昏谁都不高兴,最后他还得自己写脱狱剧情……
终于找着个说得在理的了。
DM就是将计就计,用酒馆老板的死设计了第二天的剧情的。
但是第二天又有想不到的事情发生。
就是金发妹子被我们拐跑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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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位法律二专的同学,我不知道你的世界设定法律是怎么规定的,但是按照我国民法的一般原则,显失公平的合同是无效的。
其他更邪门的玩意我就暂时先不扯了。
那是我国民法的一般原则。
显然我们世界的法律是按威尼斯商人那会的法律订的。
格老秀斯的多少代前世还在娘胎躺着的时候的法律。
嗯,那你等着我今天回家把查士丁尼皇帝钦定法学阶梯翻出来再慢慢鬼扯这个问题
东罗马的那种统一大法典在这么一个小公爵领能适用?
还是承认吧,道高一尺魔高一丈,就算有公平原则发挥作用找到能证明该合同完全公平的证据也是不难的。
为啥不能适用
难道《联合国宪章》在大美利坚能适用,在多哥苏丹这种小穷逼国家就不能适用么?
而且你又不给这个地方具体咋规定的,光在这瞎猜应该适用啥,一个“小公爵领”内部纠纷搞得跟国际私法一样要先确定冲突规范和准据法不成?
我看别鬼扯啥法律了,谁拳头大谁说话算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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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位法律二专的同学,我不知道你的世界设定法律是怎么规定的,但是按照我国民法的一般原则,显失公平的合同是无效的。
其他更邪门的玩意我就暂时先不扯了。
那是我国民法的一般原则。
显然我们世界的法律是按威尼斯商人那会的法律订的。
格老秀斯的多少代前世还在娘胎躺着的时候的法律。
嗯,那你等着我今天回家把查士丁尼皇帝钦定法学阶梯翻出来再慢慢鬼扯这个问题
东罗马的那种统一大法典在这么一个小公爵领能适用?
还是承认吧,道高一尺魔高一丈,就算有公平原则发挥作用找到能证明该合同完全公平的证据也是不难的。
为啥不能适用
难道《联合国宪章》在大美利坚能适用,在多哥苏丹这种小穷逼国家就不能适用么?
而且你又不给这个地方具体咋规定的,光在这瞎猜应该适用啥,一个“小公爵领”内部纠纷搞得跟国际私法一样要先确定冲突规范和准据法不成?
我看别鬼扯啥法律了,谁拳头大谁说话算了
你蛋疼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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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位法律二专的同学,我不知道你的世界设定法律是怎么规定的,但是按照我国民法的一般原则,显失公平的合同是无效的。
其他更邪门的玩意我就暂时先不扯了。
那是我国民法的一般原则。
显然我们世界的法律是按威尼斯商人那会的法律订的。
格老秀斯的多少代前世还在娘胎躺着的时候的法律。
嗯,那你等着我今天回家把查士丁尼皇帝钦定法学阶梯翻出来再慢慢鬼扯这个问题
东罗马的那种统一大法典在这么一个小公爵领能适用?
还是承认吧,道高一尺魔高一丈,就算有公平原则发挥作用找到能证明该合同完全公平的证据也是不难的。
为啥不能适用
难道《联合国宪章》在大美利坚能适用,在多哥苏丹这种小穷逼国家就不能适用么?
而且你又不给这个地方具体咋规定的,光在这瞎猜应该适用啥,一个“小公爵领”内部纠纷搞得跟国际私法一样要先确定冲突规范和准据法不成?
我看别鬼扯啥法律了,谁拳头大谁说话算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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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从哪听说金本位就没有通货膨胀的……
金本位在地球上只在西班牙葡萄牙发现新大陆的时候出现过一段时间的通货膨胀,物价上升。
其他时候从未出现过通货膨胀的迹象。
金本位下的纸币制可能出现通货膨胀,但那是另一回事了。
南海事件、还有法国的新大陆债券什么可以看作纸币的通货膨胀与黄金价值的升高和降低事实上完全没有关系。
另外,我们的世界没有新大陆,也没有纸币。
以上。
P.S 哥哥,不是只有你一个学过经济史和经济思想史,想要探讨通货膨胀和宏观经济的问题咱可以去人大经济论坛单开一个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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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作证,这货真没“学”过经济史和经济思想史,他就是自己看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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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位法律二专的同学,我不知道你的世界设定法律是怎么规定的,但是按照我国民法的一般原则,显失公平的合同是无效的。
其他更邪门的玩意我就暂时先不扯了。
那是我国民法的一般原则。
显然我们世界的法律是按威尼斯商人那会的法律订的。
格老秀斯的多少代前世还在娘胎躺着的时候的法律。
嗯,那你等着我今天回家把查士丁尼皇帝钦定法学阶梯翻出来再慢慢鬼扯这个问题
东罗马的那种统一大法典在这么一个小公爵领能适用?
还是承认吧,道高一尺魔高一丈,就算有公平原则发挥作用找到能证明该合同完全公平的证据也是不难的。
为啥不能适用
难道《联合国宪章》在大美利坚能适用,在多哥苏丹这种小穷逼国家就不能适用么?
而且你又不给这个地方具体咋规定的,光在这瞎猜应该适用啥,一个“小公爵领”内部纠纷搞得跟国际私法一样要先确定冲突规范和准据法不成?
我看别鬼扯啥法律了,谁拳头大谁说话算了
首先提出适用我国民法通则的是尊驾吧。
P.S 东罗马帝国怎么就和联合国等价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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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作证,这货真没“学”过经济史和经济思想史,他就是自己看过
显然这帖子已经水得不成样子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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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几天无聊帖太多了
建议锁一批 :em0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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某些人确实说错了,小公爵领相对于东罗马帝国,应该相当于夏威夷州相对于美利坚合众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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拳头大的说话是世界上最初也是最后的真理。
谁对我这话不服的可以出来和我肉搏定胜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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拳头大的说话是世界上最初也是最后的真理。
谁对我这话不服的可以出来和我肉搏定胜负
我觉得还有石榴裙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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某些人确实说错了,小公爵领相对于东罗马帝国,应该相当于夏威夷州相对于美利坚合众国?
据我所知东罗马帝国是行省制。
所以强迫小公爵领适用东罗马帝国法律,就相当于强迫纽约州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当然,虽然犯罪率确实会很快下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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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位法律二专的同学,我不知道你的世界设定法律是怎么规定的,但是按照我国民法的一般原则,显失公平的合同是无效的。
其他更邪门的玩意我就暂时先不扯了。
那是我国民法的一般原则。
显然我们世界的法律是按威尼斯商人那会的法律订的。
格老秀斯的多少代前世还在娘胎躺着的时候的法律。
嗯,那你等着我今天回家把查士丁尼皇帝钦定法学阶梯翻出来再慢慢鬼扯这个问题
东罗马的那种统一大法典在这么一个小公爵领能适用?
还是承认吧,道高一尺魔高一丈,就算有公平原则发挥作用找到能证明该合同完全公平的证据也是不难的。
为啥不能适用
难道《联合国宪章》在大美利坚能适用,在多哥苏丹这种小穷逼国家就不能适用么?
而且你又不给这个地方具体咋规定的,光在这瞎猜应该适用啥,一个“小公爵领”内部纠纷搞得跟国际私法一样要先确定冲突规范和准据法不成?
我看别鬼扯啥法律了,谁拳头大谁说话算了
首先提出适用我国民法通则的是尊驾吧。
P.S 东罗马帝国怎么就和联合国等价了?
首先,我说的是,“你们团怎么定的我不知道”,我不知道我只能随便先说一个,总不能发淫笑表情纯水被封吧?
我在那个帖子里表露出过任何“你们就该适用PRC民法通则处理”的毅丝么?
然后你跑团,你也没跟我们说你加入的这个世界法律具体怎么定的,也只是推测了一下,是吧?
其次,“就算有公平原则发挥作用找到能证明该合同完全公平的证据也是不难的”,你也没有找,是吧?没有证据,再牛逼的逻辑也出不来啊,
法师不是辩论队员啊同学。
最后,联合国和东罗马必须不能等同。不过我很想知道,为什么“大地方”定的法不能适用于“小地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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水的好严重歪楼好严重……不是讨论牧师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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某些人确实说错了,小公爵领相对于东罗马帝国,应该相当于夏威夷州相对于美利坚合众国?
据我所知东罗马帝国是行省制。
所以强迫小公爵领适用东罗马帝国法律,就相当于强迫纽约州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当然,虽然犯罪率确实会很快下降。
相当于什么啊,你的小公爵领目前是一个用什么法律都不清楚的虚拟地点,目前你只能类比国际私法规则让dm寻找一个合适的准据法套上去
我的蛋蛋真是疼死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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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位法律二专的同学,我不知道你的世界设定法律是怎么规定的,但是按照我国民法的一般原则,显失公平的合同是无效的。
其他更邪门的玩意我就暂时先不扯了。
那是我国民法的一般原则。
显然我们世界的法律是按威尼斯商人那会的法律订的。
格老秀斯的多少代前世还在娘胎躺着的时候的法律。
嗯,那你等着我今天回家把查士丁尼皇帝钦定法学阶梯翻出来再慢慢鬼扯这个问题
东罗马的那种统一大法典在这么一个小公爵领能适用?
还是承认吧,道高一尺魔高一丈,就算有公平原则发挥作用找到能证明该合同完全公平的证据也是不难的。
为啥不能适用
难道《联合国宪章》在大美利坚能适用,在多哥苏丹这种小穷逼国家就不能适用么?
而且你又不给这个地方具体咋规定的,光在这瞎猜应该适用啥,一个“小公爵领”内部纠纷搞得跟国际私法一样要先确定冲突规范和准据法不成?
我看别鬼扯啥法律了,谁拳头大谁说话算了
首先提出适用我国民法通则的是尊驾吧。
P.S 东罗马帝国怎么就和联合国等价了?
首先,我说的是,“你们团怎么定的我不知道”,我不知道我只能随便先说一个,总不能发淫笑表情纯水被封吧?
我在那个帖子里表露出过任何“你们就该适用PRC民法通则处理”的毅丝么?
然后你跑团,你也没跟我们说你加入的这个世界法律具体怎么定的,也只是推测了一下,是吧?
其次,“就算有公平原则发挥作用找到能证明该合同完全公平的证据也是不难的”,你也没有找,是吧?没有证据,再牛逼的逻辑也出不来啊,
法师不是辩论队员啊同学。
最后,联合国和东罗马必须不能等同。不过我很想知道,为什么“大地方”定的法不能适用于“小地方”。
又开始满口的“我可不是这么说的”,“我是那么说的”了,
早知道如此还说它做啥,这不分明就是引火然后又自顾不暇么。
在一个架空世界里找证据真比你想得更简单,只不过懒得找罢了,你也不是DM,甚至连那个世界的准据法都没概念,难道证据摆给你有什么意义?
至于“大地方”的法律为什么不能在“小地方”适用这个问题,
这你去问越南人民好了,为什么他们至今仍不肯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
另一方面,联合国大会的一切规章制度,其性质都是条约。
所以你需要好好学学国际法,看看一个没参与条约的国家是否有必要遵守某条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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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知道铸币金属含量在你们那是pc定还是dm定……
另外如果是人大同学欢迎来北大面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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某些人确实说错了,小公爵领相对于东罗马帝国,应该相当于夏威夷州相对于美利坚合众国?
据我所知东罗马帝国是行省制。
所以强迫小公爵领适用东罗马帝国法律,就相当于强迫纽约州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当然,虽然犯罪率确实会很快下降。
相当于什么啊,你的小公爵领目前是一个用什么法律都不清楚的虚拟地点,目前你只能类比国际私法规则让dm寻找一个合适的准据法套上去
我的蛋蛋真是疼死了……
国际私法规则的具体形式应当是属于惯例一类的,所以我们也不好说其具体有些什么内容。
拿CISG举例,所谓适用国际私法规则就是指营业地在不同国家的当事人之间关于货物销售合同事先约定好适用的法律。
显然这里没有事先约定。
所以这个民事纠纷仍然属于所在地民事纠纷相关法律的管辖范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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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知道铸币金属含量在你们那是pc定还是dm定……
另外如果是人大同学欢迎来北大面团~
你是说引用罗马帝国在分裂之前那段时间减少铸币金属含量的事情么。
好吧那确实是通货膨胀。
但那真的能算金本位?
我之前考虑都是从公元1000之后开始考虑。
没想到这点确实是我疏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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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一个架空世界里找证据真比你想得更简单,只不过懒得找罢了,你也不是DM,甚至连那个世界的准据法都没概念,难道证据摆给你有什么意义?
至于“大地方”的法律为什么不能在“小地方”适用这个问题,
这你去问越南人民好了,为什么他们至今仍不肯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
另一方面,联合国大会的一切规章制度,其性质都是条约。
所以你需要好好学学国际法,看看一个没参与条约的国家是否有必要遵守某条约。
==========
你要讨论问题,然后又死掖着这个问题的关键不说?来一句“要找很简单,就是我不爱找”?
那开庭的时候是不是可以先把强奸犯关进去然后慢慢找证据?是不是可以说伊拉克就是有生化武器,等我把萨达姆电死了再慢慢找?
另外,请不要偷换概念。
“越南人民愿不愿意适用prc法律”是一回事,
“一个国家愿不愿意签订”是另一回事
“虚拟的国家被设定为适用什么”又是另外一回事。
作为一个学习法律二专的同学,你懂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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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际私法规则的具体形式应当是属于惯例一类的,所以我们也不好说其具体有些什么内容。
拿CISG举例,所谓适用国际私法规则就是指营业地在不同国家的当事人之间关于货物销售合同事先约定好适用的法律。
显然这里没有事先约定。
所以这个民事纠纷仍然属于所在地民事纠纷相关法律的管辖范围。
[/quote]
这个民事纠纷确实是属于当地法律管辖的范围
但是寻找这个“当地法律”现在是一个类似寻找准据法的行动
所以我觉得这个很蛋疼
因为你始终没有说明你的dm在这个世界设置了什么样的法律,然后就拿出一堆理论来“可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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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一个架空世界里找证据真比你想得更简单,只不过懒得找罢了,你也不是DM,甚至连那个世界的准据法都没概念,难道证据摆给你有什么意义?
至于“大地方”的法律为什么不能在“小地方”适用这个问题,
这你去问越南人民好了,为什么他们至今仍不肯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
另一方面,联合国大会的一切规章制度,其性质都是条约。
所以你需要好好学学国际法,看看一个没参与条约的国家是否有必要遵守某条约。
==========
你要讨论问题,然后又死掖着这个问题的关键不说?来一句“要找很简单,就是我不爱找”?
那开庭的时候是不是可以先把强奸犯关进去然后慢慢找证据?是不是可以说伊拉克就是有生化武器,等我把萨达姆电死了再慢慢找?
另外,请不要偷换概念。
“越南人民愿不愿意适用prc法律”是一回事,
“一个国家愿不愿意签订”是另一回事
“虚拟的国家被设定为适用什么”又是另外一回事。
作为一个学习法律二专的同学,你懂的。
因为你不是法官,我当然没必要找给你。
证据是什么,你要是学法律或者自己私底下看过民诉“民事诉讼证据”一章的话肯定明白。
只有法官能判定一样证据是否有证明力。
所以证据对你来说没有任何意义,我当然不需要向你证明什么,也没有拿出来给你的义务。
如你所说,那些都是另一回事。
所以,“一个小公爵领是否适用东罗马帝国的法律”,因为东罗马帝国没有小公爵领(详细请搜索看看东罗马帝国的行政区划),所以该小公爵领必然不是东罗马帝国的,所以“小公爵领适用什么法律”和“东罗马帝国的查士丁尼法典是否规定了公平原则”则完全是两码事。我说那些只是为了嘲笑你的概念混淆,这点都没看清还说我偷换概念,啦啦啦。
另外提到偷换概念。
把“在无聊的时候对一个无关的人出示没有必要出示的证据”和“在开庭的时候对于法官出示不出示就会被定罪的证据”混同成一件事,我可不知道是谁在偷换概念咯~
总之呢,辩论是要讲究有理有据,还要有辩论道德。
其中一条很关键的就是要找准辩论地点。
这些问题真想辩你可以跑到北大法律论坛开个帖,问“架空世界应该适用啥法律,是否适用公平原则”
显然果园并不是讨论专业法律问题的地方。
楼上某位的经济问题也不适合在此讨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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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际私法规则的具体形式应当是属于惯例一类的,所以我们也不好说其具体有些什么内容。
拿CISG举例,所谓适用国际私法规则就是指营业地在不同国家的当事人之间关于货物销售合同事先约定好适用的法律。
显然这里没有事先约定。
所以这个民事纠纷仍然属于所在地民事纠纷相关法律的管辖范围。
这个民事纠纷确实是属于当地法律管辖的范围
但是寻找这个“当地法律”现在是一个类似寻找准据法的行动
所以我觉得这个很蛋疼
因为你始终没有说明你的dm在这个世界设置了什么样的法律,然后就拿出一堆理论来“可以”
[/quote]
这个很好解释。
我是我的DM么?
不是。
所以我不知道准据法是啥。
我的DM说我有罪了么?
没说。
所以这个世界的法律显然没那么完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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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群人都好傲娇 :em0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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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您真的想继续讨论法律问题,欢迎去北大未名bbs法学院版讨论,我Id是warlock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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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们再陪某自作聪明两个月的人犯二我就要开喷了。
我不开玩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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好卡帕好卡帕,我滚去看青小说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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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是不是应该果断留个证据然后等着看戏?
ps:永远不要揣度dm的心理,特别是如果这是一个长团——我就做过在开始的时候给自作聪明的角色一点甜头之后加倍收回的事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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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以该帖还是恢复原主题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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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0:29] <凶尔伽美什> “根据这份认罪书,这个贼还要在你这里偷200年,每天5个银币。”
[00:29] <凶尔伽美什> “我帮你算了一下,你将来还会损失36000金币”
[00:30] <凶尔伽美什> “现在我们帮你抓到了他。”
[00:30] <凶尔伽美什> “你能减少36000金币的损失。”
[00:30] <凶尔伽美什> “那么我们应当得到的报酬就是18000金币,对吗?”
[01:15] <Mila> 剧透一下
[01:15] <Mila> 老板疯了 明天被发现摔死在一条沟渠
其实可以对抗的辨法多的是……
1、一次被抓到不等于永久不复犯,除非你们直接杀了小偷
2、现在没抓到不代表以后永远不可能抓到
3、就算真的能活200岁,每天也能偷到5银币,没有任何证据支持会一直在这里偷
4、就算一直在这里偷,老板自己也活不了200岁,所以减少的损失绝不到36000金币。最简单的验证方法,立即歇业就是了。
等等……
不过人家只是小酒馆老板,想不到也不能怪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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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实我觉得吧,无神牧师这个问题,还要具体看它信仰的什么。
比如原先是有神牧师,自己的神挂了的,并且处于神职交接真空期的,
被打压被拆台是肯定的,但不应该算作迫害
多神教体系本来各个神的牧师就是要竞争信徒的对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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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是不是应该果断留个证据然后等着看戏?
ps:永远不要揣度dm的心理,特别是如果这是一个长团——我就做过在开始的时候给自作聪明的角色一点甜头之后加倍收回的事情
DM当然很乐意这样,因为拥有更多资源的DM以后就可以随便拿各种不公平条约玩弄PC了
跟DM斗么,别以为你赢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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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从哪听说金本位就没有通货膨胀的……
金本位在地球上只在西班牙葡萄牙发现新大陆的时候出现过一段时间的通货膨胀,物价上升。
其他时候从未出现过通货膨胀的迹象。
金本位下的纸币制可能出现通货膨胀,但那是另一回事了。
南海事件、还有法国的新大陆债券什么可以看作纸币的通货膨胀与黄金价值的升高和降低事实上完全没有关系。
另外,我们的世界没有新大陆,也没有纸币。
以上。
P.S 哥哥,不是只有你一个学过经济史和经济思想史,想要探讨通货膨胀和宏观经济的问题咱可以去人大经济论坛单开一个帖。
果园只有姐姐,没有哥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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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以SAMA现在是您在带头歪自己的楼了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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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e 眼睁睁的看着一栋奇怪的楼弯到了地下然后被施工单位打了一个麻花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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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栋楼本身还剩下多少可以讨论的?无神牧师在DMG上完全没有提及背景内受到其他牧师排挤的情况,甚至教派之间相互排挤什么的也没有
那么我就当没有好了
于是能引来一群人围剿——所谓的用脸引怪——这种职业只有露脸的灵契师了
恭喜恭喜
顺带,小米公主,我们队伍里面的圣骑士
你因为结识灵契师,已经被培罗除名了233333333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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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栋楼本身还剩下多少可以讨论的?无神牧师在DMG上完全没有提及背景内受到其他牧师排挤的情况,甚至教派之间相互排挤什么的也没有
那么我就当没有好了
于是能引来一群人围剿——所谓的用脸引怪——这种职业只有露脸的灵契师了
恭喜恭喜
顺带,小米公主,我们队伍里面的圣骑士
你因为结识灵契师,已经被培罗除名了2333333333
也就是说开Binder就开不了神术施法者职业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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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INDER可以开,但是队伍里面的神术施法者很可能会遭殃
标准规则下是各自修行,谁也别管谁
BINDER没阵营要求,善良binder理论上可以跟PAL组队
但是大部分大神都会要求你不能扯上关系
然后TOM边栏上是更严格的要求,跟灵契师有联系就有可能被视为同罪,比阵营改变更糟,很有可能砍能力
而兼职灵契师是最大的罪行,无法赎罪圣骑失去神恩圣疗,牧师失去领域,换来灵契师契灵强身能力的少量强化
此外灵契师基本上是被追杀,追杀者名单主要包括勇者神海若尼斯,魔法神维婕丝,法律神圣库珀斯特,巫妖守密神维克那
这四个神的神术施法者组成了一个小团体,要是好狗命你甚至可以看到黑卫跟圣武士一起砍你的情景
当然自定义世界观可以随便
不过官方说法就是你被盯上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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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否宗教迫害由DM说了算
DM歧视无神牧师大多因为认为PC扮演不良,当然大部分DM和PC在现实中没有进修足够的宗教知识
“根据这份认罪书,这个贼还要在你这里偷200年,每天5个银币。”
请确保这个贼要这个酒吧偷满200年,每天5银币,于是请PC先支付让这个酒吧开满可以被每天偷5银币的200年的费用吧~~~~~~~如果给不起的话,大可以把肝卖给隔壁的死灵学会. :em0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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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以我說作爲法庭抗辯這兩份材料漏洞太多了,也就能嚇嚇無知百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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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e 无知百姓被吓到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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欺负处女是不对的 :em029
给钱!
给钱!
给钱!
给钱!
给钱!
给钱!
给钱!
给钱!
/me 口号 :em0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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跑到dnd论坛来争论这种事情,果然只能用蛋疼来解释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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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INDER可以开,但是队伍里面的神术施法者很可能会遭殃
标准规则下是各自修行,谁也别管谁
BINDER没阵营要求,善良binder理论上可以跟PAL组队
但是大部分大神都会要求你不能扯上关系
然后TOM边栏上是更严格的要求,跟灵契师有联系就有可能被视为同罪,比阵营改变更糟,很有可能砍能力
而兼职灵契师是最大的罪行,无法赎罪圣骑失去神恩圣疗,牧师失去领域,换来灵契师契灵强身能力的少量强化
此外灵契师基本上是被追杀,追杀者名单主要包括勇者神海若尼斯,魔法神维婕丝,法律神圣库珀斯特,巫妖守密神维克那
这四个神的神术施法者组成了一个小团体,要是好狗命你甚至可以看到黑卫跟圣武士一起砍你的情景
当然自定义世界观可以随便
不过官方说法就是你被盯上了
从这个角度来说,你如果是与灵契师友好的神职者,并且因此被你的神砍的话,不正好就扮演了完美的被宗教迫害的无神牧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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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INDER可以开,但是队伍里面的神术施法者很可能会遭殃
标准规则下是各自修行,谁也别管谁
BINDER没阵营要求,善良binder理论上可以跟PAL组队
但是大部分大神都会要求你不能扯上关系
然后TOM边栏上是更严格的要求,跟灵契师有联系就有可能被视为同罪,比阵营改变更糟,很有可能砍能力
而兼职灵契师是最大的罪行,无法赎罪圣骑失去神恩圣疗,牧师失去领域,换来灵契师契灵强身能力的少量强化
此外灵契师基本上是被追杀,追杀者名单主要包括勇者神海若尼斯,魔法神维婕丝,法律神圣库珀斯特,巫妖守密神维克那
这四个神的神术施法者组成了一个小团体,要是好狗命你甚至可以看到黑卫跟圣武士一起砍你的情景
当然自定义世界观可以随便
不过官方说法就是你被盯上了
从这个角度来说,你如果是与灵契师友好的神职者,并且因此被你的神砍的话,不正好就扮演了完美的被宗教迫害的无神牧师?
那是被放逐吧,无神牧师是从一开始就不信仰神,而是信仰山川河脉,地水火风,甚至是自己的牧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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哎呀,不要在意细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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而兼职灵契师是最大的罪行,无法赎罪圣骑失去神恩圣疗,牧师失去领域,换来灵契师契灵强身能力的少量强化
You need Bone Knight at this tim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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而兼职灵契师是最大的罪行,无法赎罪圣骑失去神恩圣疗,牧师失去领域,换来灵契师契灵强身能力的少量强化
You need Bone Knight at this time.
why not a knight of seal